李杰民律师,河北睛明律师所创始人,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邯郸市公安局警风警纪监督员。自2000年以来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创建了刑事律... 详细>>
律师姓名:李杰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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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结婚的疾病《婚姻法》第七条划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结婚:[一]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二]患有医学上以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相关划定如下:第八条婚前医学检查包括对下列疾病的检查[一]严峻遗传性疾病;[二]指定传染病;[三]有关精神病。
第九条经婚前医学检查,对患指定传染病在传染期内或者有关精神病在发病期内的,医师应当提出医学意见;预备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暂缓结婚第三十八条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指定传染病,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划定的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以及医学上以为影响结婚和生养的其他传染病。
严峻遗传性疾病,是指因为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者部门丧失自主糊口能力,昆裔再现风险高,医学上以为不宜生养的遗传性疾病。
有关精神病,是指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
概括起来,不应当结婚或者暂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重症精神病,即精神分裂症和躁狂抑郁症。
重症智力低下者,即痴呆症。
处于发病期间的法定传染病,包括未经治愈的梅毒,淋病,爱滋病,甲型肝炎,开放性肺结核,麻风病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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