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热线:139-3105-4158

您所在的位置: 邯郸刑事辩护律师 >律师文集

律师介绍

李杰民律师       李杰民律师,河北睛明律师所创始人,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邯郸市公安局警风警纪监督员。自2000年以来从事法律服务工作以来,创建了刑事律... 详细>>

在线咨询

联系我们

律师姓名:李杰民律师

手机号码:13931054158

邮箱地址:13931054158@126.com

执业证号:11304201210239864

执业律所:河北睛明律师事务所

联系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和平路261号城投大厦9楼

律师文集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01)豫法民终字第***号民事裁定书

                        [受理法院]: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裁判类型]:民事
[审讯程序]:二审
[裁判时间]:2001年12月24日
[裁判字号]:(2001)豫法民终字第700号    上诉人王X忠因与被上诉人张X华债务纠纷一案,不服济源市人民法院(2001)济民初字第****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在审理过程中,王X忠向本院申请撤归上诉。

    
   本院经审查以为:王X忠撤归上诉的申请符合有关法律划定,应予准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划定,裁定如下:
   准予王X忠撤归上诉。

    
   二审案件受理费75元减半收取37.5元,由王X忠负担。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免责声明:本网部分文章和信息来源于国际互联网,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和学习之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立即联系网站所有人,我们会予以更改或删除相关文章,保证您的权利。同时,部分文章和信息会因为法律法规及国家政策的变更失去时效性及指导意义,仅供参考。

咨询电话

139-3105-4158

Copyright © 2016 www.hdls0310.com All Rights Reserved.版权所有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中华北大街36号中华旅社三楼

联系方式:13931054158

技术支持:网律营管